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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父母任一方再育,就不算独生子女
2014年09月16日 来源: 台州晚报

  临海严女士想生二胎,在申请单独二胎的时候需要父母离异后未育证明

  申请单独二胎,

  得有独生子女证明

  9月12日,记者与网友“宝贝精灵”取得了联系,她姓严,目前住在广东,她在电话里介绍了自己的相关情况。

  严女士今年35岁,老家在临海古城街道井头居,六七岁的时候,父母就离异了。当时严女士判给父亲,户口也与父亲及爷爷奶奶一起。

  14岁的时候,父亲再婚娶了继母,后来严女士离开父亲家,和母亲生活。“母亲离婚后就未再嫁。”严女士说,“继母改嫁之前有3个孩子,但嫁给我父亲后,两人也未再生育。”

  严女士21岁的时候,家里发生意外,老宅突发大火,父亲与继母双双遇难。

  如今,除了每年回来看望母亲外,严女士与丈夫生活在广东,生活也算平静。但二胎政策的来临,让一家人又面临新的问题。

  严女士想再生个宝宝,丈夫并非独生子女,所以严女士只能回临海开独生子女证明,才能申请生育二胎。

  父母离异,

  需证明父母双方均未再生育

  由于来回不方便,近期申请二胎的事,都是严女士的母亲叶阿姨在奔走。

  叶阿姨告诉记者,自己就一个女儿,现在女儿想生二胎,自己很高兴,也想帮女儿办好这件事。因为不识字,全靠下桥村的妇女主任周亚萍前前后后一直帮忙。

  12日下午,记者赶到临海市古城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窗口,计生窗口一名姓郑的工作人员了解了具体情况后表示,像严女士这样父母离异后,父母双方再婚后没有婚生子女,严女士仍属于独生子女,不过严女士申请二胎时,仍需要父母双方户口所在地给出未生育的盖章证明。

  叶阿姨告诉记者,自己这边的未婚未育证明已顺利办好,但是严女士父亲方面,因为父亲继母都已亡故,只能找到继母户口所在地临海邵家渡街道,证明继母与其父亲无婚生子女。

  临海下桥村妇女主任周亚萍告诉记者,自己当天陪叶阿姨去邵家渡上汇村打证明时,尽管其继母再婚后未再生育的事情村里人都知道,但村干部提出,需要继母婚前子女来村里说明情况,证明其母亲再婚后未再生育,否则可能造成财产纠纷。

  再婚后“无婚生子女”,是否要子女证明?

  严女士说,上汇村村干部的说法也有道理,若真有财产纠纷,是谁都不愿看到的事。但从实际情况看来,父亲与继母已经去世十多年,若有财产留下来,也早该处理妥当,不会拖到现在。

  “我们保证打这个证明,只是用作申请二胎,并不另作其他用途。”严女士说,自从父亲过世后,就再也没联系过继母的子女,不一定就能找到,也不希望家人在这事上为自己劳心伤神。“按理说一个人的生育记录,在计生部门或者户口所在地会有记录,让当事人亲属前来证明当事人没有婚生子女的办法,不理解。”严女士觉得这个证明的办法难以理解,就在当地论坛发帖,发帖后,有不少好心人帮忙,包括临海鲁大律师事务所的卢俊律师。昨天下午,卢俊陪同叶阿姨一起去古城街道仔细询问,确认不需要严女士继母的子女前来证明,只需继母户口所在街道计生办证明再婚未育即可。

  目前,严女士申请二胎的前期材料已准备完毕,下一步将来临海办理接下来的手续。

 

  

原标题: 若父母任一方再育,就不算独生子女

标签: 独生子女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责任编辑: 罗亚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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