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上班,不工作,却有工资可领。不过,这样的好事,今后在台州将很难出现了。昨天上午,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为了进一步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市纪委、市人力社保局等部门制定了《台州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吃空饷也叫吃空额,指不上班而在实实在在谋取个人私利但依然可以领取工资的行为。比如一些官宦子弟在某单位有职位,但是从来没去上过班,工资照领;另外如一些单位领导,把只有20人的单位的工资总量上报为25人的,多出来5人的工资就是空饷。
该方案的出台,意味着我市正式开展专项行动治理“吃空饷”,以下7种情况被纳入了治理范围:
1.未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长期不上班、在外进修学习或从事其他工作的。
2.停薪留职、离岗退养等占编制不上班的。
3.以借调为名,既不在借入单位又不在借出单位上班的。
4.未按规定,机关事业人员在企业或者其他社会组织等兼职,在兼职单位领取工资、奖金的。
5.在职及离退休人员亡故或被宣告失踪,仍由家属继续领取工资的。
6.已调离,但不办理出编手续,骗取财政资金的。
7.其他形式“吃空饷”的。
据了解,此次专项治理工作将在全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机关,以及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设立的各类事业单位(拟改制事业单位除外)范围内开展。
原标题: 我市制定“吃空饷”专项整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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