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记者从市公安局获悉,从现在起至12月20日,我市开展整治欺行霸市、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集中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欺行霸市、欺压群众等问题,护航经济社会发展。
黑恶不除,社会难安,百姓不宁;霸钉不拔,秩序难好,发展受阻。台州的社会治安环境、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总体上是好的,但是在推进转型、发展经济当中,在创建平安、构建和谐社会当中,少数恶势力不仅欺行霸市、欺压群众,破坏社会公平正义,阻碍我市经济健康发展,甚至还暴力插手基层政权建设,成为影响基层稳定的一个“毒瘤”。此次专项行动由市公安局牵头,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和市民政局等单位共同参与,是贯彻落实市委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部署,扎实抓好“四风”突出问题的一项重要措施。
此次专项行动将重点打击那些在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建设中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阻挠项目落地、工程推进等违法犯罪行为;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等重点行业以及商贸集市、车站码头、旅游景点等重点部位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强占地盘、垄断经营、敲诈勒索、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等违法犯罪行为;村(社区)干部滥用职权、侵占集体财产、垄断集体资源,为其个人或亲朋好友谋取非法利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欺压群众、横行乡里、称王称霸、插手基层政权建设等违法犯罪行为。
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实行“一把手”总负责和分管局领导具体负责制,加强对专项工作的领导、统筹和协调。同时,还要发动群众检举揭发欺行霸市、涉黑涉恶等违法犯罪行为(市公安局举报电话88212000)。结合本地实际,确定工作重点,不仅要打行为人,更要打组织者、策划者、经营者、获利者,往深处打、往痛处打、往高处打,深挖幕后的“保护伞”、“关系网”、“利益链”。要在工作实践中,形成长效整治机制,做到露头就打、打早打小,优化发展环境,净化社会治安,保护人民群众权益。
原标题: 我市专项整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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