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副校长车祸案”出结果:自己负主要责任
2014年09月04日
来源:
京华时报
据新华社电“浙江大学副校长车祸案”于9月3日确定了双方责任。杭州交警部门认定,浙大副校长吴平负此事故的主要责任,货车司机汪国财负次要责任。
6月12日6时许,吴平驾驶轿车在杭州绕城公路由南向北行驶至三墩出口附近时,与司机汪国财驾驶的大货车相撞,事故造成吴平死亡、汪国财受伤及双方车辆、公路设施不同程度损坏。事故的一段监控视频在网上被广泛传播,引发舆论关注。
据杭州交警部门介绍,公安交警部门同时分别对事故双方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及事故成因等,委托具有司法鉴定资质的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大货车驾驶人汪国财对两份检验鉴定意见存在异议,分别提出重新鉴定申请。杭州绕城交警大队分别予以受理,并重新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鉴定机构已在法定时限内作出鉴定报告。
交警调查认为,吴平的违法行为是:驾车变更车道时影响正常行驶机动车。汪国财的违法行为是:驾驶制动系不符合相关标准技术要求的车辆;核载27.7吨的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2.34%。
杭州绕城交警大队作出责任认定,确定吴平驾车变更车道时影响正常行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是引发事故发生的原因,吴平负此事故的主要责任;汪国财驾车时的违法行为加重了事故后果,负此事故的次要责任。
原标题: “浙大副校长车祸案”出结果:自己负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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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副校长 车祸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责任编辑:
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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