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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半夜放火4次烧毁9辆私家车 一边放火还一边救火
2014年09月03日 来源: 浙江在线 记者 施宇翔 通讯员 李查
【摘要】

  一个男人半夜从网吧出来,闲着没事点燃路边的私家车。一晚上点火四次,总共九辆车被烧毁。诡异的是,这个人一边放火还一边回去救火,救完火接着再放火。

(资料图片来自网络与文无关)

  今年4月18日凌晨,温州市苍南县龙港镇连续发生多起汽车火灾事故,9辆私家车接连起火,在一夜之间被烧毁。公安机关通过视频监控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在温州务工的安徽人鹿某被抓获。

  今天上午,温州苍南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案,公诉机关以放火罪对鹿某进行了指控。

  男子一夜间纵火4次烧毁9辆私家车

  今年4月18日,1时1分至2时35分,温州市苍南县龙港消防中队连续接到4起汽车起火报警,还全都在龙港镇柳南路一带。

  据参与救援的消防官兵介绍,从燃烧痕迹判断,大火均由车头下方可燃物引燃,无自燃痕迹,故判断为人为纵火,一共有9辆轿车被不同程度烧毁。

  法庭上,犯罪嫌疑人鹿某交代了自己的作案过程。

  18日0点30分左右,鹿某从当地一个网吧走出,买了包烟和打火机,在路上闲逛。

  “当时我奶奶刚去世,心情很差,所以想发泄一下。”

  鹿某称,1点左右,他看到毛毯市场和建民路口附近路边一辆白色奥拓车驾驶座侧的车门没锁,遂坐了上去,并喝掉副驾驶座上一瓶饮料。

  喝完饮料,鹿某心情并没有好起来,于是产生烧车想法,他用打火机点燃驾驶座坐垫,随后跑到远处小巷子看着车烧起来。

  奥拓车燃烧得很快,一会儿就火光冲天,鹿某听到有人打119求救,也跑近奥拓车,并喊“谁的车着火了,下来救火”。很快,很多人来救火,鹿某称当时自己也到边上打水参与救火。

  随后,消防部门赶到,鹿某却悄悄离开了现场。

  但鹿某并没有就此收手。当天凌晨2点时,鹿某看到柳南路一河边仓库停了很多车,从边上垃圾桶捡出不干胶,点燃后扔在一辆起亚越野车底。在附近观望一会后,看着汽车被点燃,他才离开。

  起亚车上的火越烧越大,很快引燃了附近的一辆白色越野车,巨大的火光又引来了附近群众。鹿某称,看到大家奋力救火,他又再次参与到救火队伍中。

  一边烧车,一边救火,鹿某的行为似乎无法解释。而且,接下去他又实施了第三次、第四次纵火。

  当天晚上,消防部门是最忙碌的,他们穿梭于四场火灾中,马不停蹄。鹿某的行为最终造成了9辆私家车被烧毁(共价值人民币815668元),一个纸张仓库被引燃,造成损失118000元,部分纸张因救火被水浸坏(价值人民币50000元)。

  辩护人:被告行为系故意毁坏财物罪

  公诉机关指出,鹿某的行为应以放火罪追究刑事责任。而鹿某的辩护律师则提出,其行为系故意毁坏财物罪,而非放火罪。

  辩护人称,鹿某只因奶奶过世而实施的犯罪行为,并不是为了报复社会,也没有危害公共安全,也并不是指向不特定对象。虽然鹿某随意选择车辆,但都是指定具体车辆,并确认车辆内没有人后,才燃烧车辆。

  辩护人还称,在放火后,看到车辆燃烧后,鹿某有帮助车主灭火的行为。

  公诉机关则指出,区分故意毁坏财物罪和放火罪的关键是所侵犯的客体——前者侵犯的是财物的所有权,而后者的客体系公共安全和重大公私财物的安全。从本案来看,嫌疑人针对的是车辆,车辆燃烧后,所产生的火势较大,且其实施行为系在半夜,极易引起重大的损失,案发地点附近的人身和财产都有重大危险性。故应当定性为放火罪。

  本案没有当庭宣判。

原标题: 男子半夜放火4次烧毁9辆私家车 一边放火还一边救火

标签: 救火 行为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责任编辑: 王未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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