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为加快推进中心镇培育工程的实施,提升全省新型城市化水平,近日,省财政厅、省发改委联合出台了《浙江省中心镇培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从2014年到2016年,每年全省安排5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中心镇发展改革。
据悉,此次专项资金补助对象为列入省政府“中心镇培育工程”名单的省级中心镇,不含小城市培育试点镇。资金的安排将综合考虑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财力状况等因素,适度向经济欠发达地区倾斜。原则上经济发达地区每个中心镇以100万元、欠发达地区每个中心镇以125万元为基数,三年一轮分批获得专项资金补助。其中,2014年安排丽水、金华、绍兴,2015年安排舟山、衢州、湖州、嘉兴,2016年安排温州、台州、杭州。主要用于中心镇服务平台、基础设施、社会事业、产业园区、改革试点等项目建设补助。我市目前除临海杜桥、温岭泽国、玉环楚门、路桥金清4个已经纳入小城市培育试点镇外,省级中心镇还有包括黄岩院桥、温岭大溪等14个,这14个中心镇系此轮资金补助的对象。
市发改委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已经不是省财政第一次安排中心镇培育专项资金,但和以往不同的是,此轮中心镇培育专项资金分配采用因素法进行切块安排,每个中心镇都可以享受到补助,且补助金额也比上轮有所提高,这对于推动我市新型城镇化发展和促进改革创新具有重要意义。
原标题: 我市14个中心镇2016年将获培育专项资金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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