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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患重病住院,温岭法院将审判庭“搬”进病房
2014年08月27日 来源: 台州商报 李景东 通讯员 李 洁

  8月25日上午,4位身穿制服的法官来到温岭一家医院的病房里,对一起贩卖毒品案进行特殊审理。据悉,法院在病房里开庭,在台州还是件新鲜事。

  被告人陶某33岁,今年6月19日,陶某在温岭市滨海镇火叉港红绿灯处,以200元的价格将0.71克的毒品贩卖给他人,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抓获后,因发现其患有严重疾病,被公安机关于6月20日监视居住。

  开庭当天上午8时30分,法官和法警搬出开庭所需的国徽、审判员、公诉人等各类标志牌,将病房“改造”成了一间简易法庭。病房顿时显得十分肃穆。

  被告人陶某在护士和法警的看护下,戴着口罩,打着吊针,躺在病床上。

  9时许,参加庭审的公诉人“出庭”,法官宣布开庭,并“传”被告人陶某到庭。

  “法院现在开庭。被告人你能听清吗?”

  “我能听清。”

  “法庭”上,陶某对犯罪事实无异议,“当庭”自愿认罪。

  上午10时许,法官当“庭”宣判:被告人陶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因陶某身患重病,法院批准了其提出的暂予监外执行的申请。

  编后:陶某触犯了法律,应该受到惩罚,但是温岭法院将法庭搬至医院,这是对被告人生命权的尊重,也体现了法院审判工作的人性化。

原标题: 温岭法院将审判庭“搬”进病房

标签: 法院 被告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责任编辑: 罗亚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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