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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法修订:明星代言产品须先使用
2014年08月25日 来源: 新华网 胡浩

  25日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广告法修订草案,增加广告荐证者行为规范和法律责任。这意味着,明星等不得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未接受过的服务作证明。明知或应知广告虚假仍作推荐证明的,将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原标题: 明星代言产品须先使用

标签: 广告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责任编辑: 罗亚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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