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买的新空调,查看了生产日期,居然是2010年6月份生产的。这一发现,让椒江市民张先生非常郁闷,他质疑商场为何在没有告知的情况下,将库存机当新机卖给他。而对于存放了4年的机器,是否更容易出现问题,他也非常担心。
新空调生产日期为2010年
因为新房装修完毕,今年年初,椒江的张先生开始给自己的新家物色一台柜式空调。今年5月份,看到椒江国商电器搞促销,价格非常实惠,张先生果断出手。
“经过多方的比对和砍价,我在国商电器购买了一台日立牌的柜式空调,价格8000多元。”张先生说,买完之后,他就耐心在家等空调送上门安装。
没过几天,国商电器的工作人员将空调送了过来,开箱并且给张先生安装好。这时,留了个心眼的张先生,查看了一下空调的生产日期,一看却让张先生吓了一跳,这个空调的生产日期居然是2010年6月。
“这个空调看包装是新的,应该不会是二手的,但是应该是4年前的库存机,在买的时候销售人员根本没跟我们说明是库存机,而且是4年前的。”张先生说,如果知道情况,他可能就不会买这台空调了。
在网上查看了相关资料后,张先生认为,空调部分配件都是塑料件,4年的时间,可能导致塑料件硬化,使空调更容易损坏,影响今后的使用。
随后,张先生来到国商电器说明情况,要求更换一台新的空调,或者退货,但商场方以空调质量并没有问题为由拒绝了。不过,商场也表示可以酌情给张先生几百元的补偿,对此,张先生并不接受。
工商局:法律监管空白,可帮助协调
22日下午,记者咨询了椒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该局工商分局消保科的工作人员王先生说,目前,对于像电器这种非食品的商品,库存货出售,并没有法律依据可以监管,也没有保质期一说,因此处于法律的监管空白。
不过,他也表示国商电器当时在搞促销,出售库存品的时候,应该当场跟消费者说明该批产品为库存货,生产日期较早。如果没有告知,则涉嫌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消费者如果遇到类似情况,可以向当地的工商部门反映,消保部门的工作人员可以帮助消费者一起,和商家商量退货、赔偿等,维护消费者的正当权益。
同时,工商部门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电器的时候,应该询问其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次,以免出现买到库存货的情况。
国商电器:可以全价退货或补偿800元
22日下午,记者来到椒江的国商电器商场,对于张先生买到4年前的库存空调的事情,商场经理周善林表示,愿意给张先生全价退货,或者由厂家补偿800元。
在国商电器,记者见到了张先生所买的同型号的日立牌空调,标价为1万多元。周善林承认,在销售空调当天,销售人员确实没有跟张先生讲清机器为4年前生产的库存机,存在工作失误。
“不过,张先生提出的换新机的要求,我们也没办法答应,这个型号的机器,只剩下几台,而且都是2010年生产的,之后就没有再生产了。”周善林说,他表示,空调的保修等都是从购买日算起的,因此不会存在问题。
周善林说,张先生到国商电器商场与他协商过一次,但是因为对方要补偿空调价格的一半,他无法答应。“我们把这个情况跟厂商反映并商量后决定给张先生空调价格的10%左右,也就是800元的补偿。”
“如果张先生还不能满意,那我们也可以给他全价退款,我们的安装师傅会上门将空调拆回来,再把钱退还给他。”周善林说。
原标题: 新买的空调,居然是4年前生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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