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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一对姐妹互换身份 二十余载终解决
2014年08月24日 来源: 台州晚报 通讯员 朱未
【摘要】 “不是来办证的吗,怎么就给关进去了?”近日,一位中年妇女在温岭市坞根派出所内嘀咕着。原来,其妹妹林某因冒领他人身份证,民警对其进行调查并做笔录。

  “不是来办证的吗,怎么就给关进去了?”近日,一位中年妇女在温岭市坞根派出所内嘀咕着。原来,其妹妹林某因冒领他人身份证,民警对其进行调查并做笔录。

  据了解,1989年,当时仅19岁的林某要嫁人了,可是没到法定结婚年龄。这时候,林某的父亲想到了一个“好”办法:用姐姐的身份去登记。老林便瞒着妻子和大女儿,谎称林某身份证丢失,带着林某用姐姐的身份信息补办了一张,随后给林某用以登记结婚。

  “她把户口迁到她老公家了,也就是我的户口在她老公家,你说这像话不像话!”姐姐说起这事来还是有些生气。

  “罪魁祸首”老林对此表示很是后悔,也很惭愧。他说,家里是讨海人家,那个时候也不富裕。女儿有了好对象,双方都同意,也就想早点给她操办了,这才做出了这件荒唐事儿。他原本打算等小女儿的年龄到了就去改过来,可他不敢说当初是谎报,每次去都没办成,便一直拖到了现在。后来,大女儿也要结婚了,才发现真相的大女儿,跟他大吵了一架,两姐妹从此也矛盾不断。后来,大女儿不忍见父亲老林万分自责的样子,便作罢了。

  可是,一直这样身份不明,终不是件事儿。姐姐表示,这次他们一家人来派出所是想好好解决这个问题,重新办理身份证和登记户口信息,不想家里为此事一直闹得不开心,没想到妹妹被警察叫走调查了,她一下傻了眼。

  林某的行为属于冒领他人居民身份证,但未曾使用该身份证做任何违法行为,而且已经超过了法律追溯期,而林家又主动来到派出所解决该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相关规定,民警对林某进行了警告教育。

  姐妹俩的身份证、户口办理也已被派出所受理。老林说:“这事情终于可以解决了,心里一块石头总算是落地了!”

原标题: 姐妹俩互换身份 二十余载终解决

标签: 身份证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责任编辑: 金子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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