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提醒,维权要根据正当途径进行,不可违法。如遇劳资纠纷,可向警方或劳动部门求助,不要冲动地采取过激行为。
网友“梦莹”昨日@台州晚报:我们都知道当碰到劳资纠纷的时候,要通过有关部门正当、合法地提出要求并解决。但是我们这边有一个人居然提着香蕉水去向老板讨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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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不把工资给我,我就跟你们同归于尽。” 20日早上8点半,当天台城西派出所民警接警后赶到始丰溪路某工厂时,郑广(化名)正挥舞着手中的香蕉水,激动地对着厂方工作人员直嚷嚷。
郑广是通过老乡的介绍来到厂里打工的,因而早前签劳动合同时他也没仔细看具体条款。前不久,因为家里有事,郑广就匆匆辞职赶回老家,也没有递交辞职报告办理相关手续,结果被扣了一个月工资。
事后郑广觉得委屈,就找到工厂讨要工资,厂方也是有理有据:“合同里清清楚楚写着的。”确实,在郑广没有细看就签订的那份合同里确实写着:如果员工辞职报告没有递交就离开,厂方可不发最后一个月的工资。
这下,郑广又无助又愤怒,他无法接受,觉得自己吃了大亏。接着一段时间,郑广多次来到厂里讨要工资,却始终没有结果,最后他急了,20日早上来厂里的时候,他随身带了2瓶香蕉水,于是就有了开头的一幕。
“有什么困难,我们来帮你。”到现场后,民警赶紧安抚情绪激动的郑广,又找来跟他关系比较好的老乡、同事一同劝说,同时联系劳动人事局前来协助调解。
在大家的积极劝说下,郑广终于平静下来,交出了手里的香蕉水。事后,经协调,厂方同意付清拖欠郑广的工资并给予适当补助,天台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也承诺将根据相关法律条例给予帮助,最终事情得以圆满解决。
民警提醒,维权要根据正当途径进行,不可违法。如遇劳资纠纷,可向警方或劳动部门求助,不要冲动地采取过激行为。
原标题: 天台一男子带着香蕉水讨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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