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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商家的“最终解释权”是违法行为吗?
2014年08月18日 来源: 台州商报 程露佳 通讯员 卢晓红

  如果在牛排餐厅遇到这样的情况,必须点一份主食才可享用店内的自助水果,你会怎么办?相信不少消费者都不会深究,而是根据店内的“规定”点上一份主食,不过路桥一位消费者却坚决维护了自己的权益。

  近日,路桥12315接到这样一个投诉,消费者称自己在路桥一家牛排餐厅点餐时被告知“必须点一份主食才可享用自助水果”。

  “这样的情况我以前在别的地方从来没有碰到过。”这位消费者认为,商家的这种行为属于强制消费,于是便与商家争论起来。

  在争论中,商家称消费者在办理会员卡时,他们便已申明“最终解释权归商家所有”,所以消费者应遵守消费过程中商家的所有规定。消费者十分气愤,便打电话向当地12315投诉。

  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立刻赶到了现场,在该餐厅的《会员申请表》上,工作人员确实发现有“最终解释权归***餐厅所有”的字样。工作人员告知店长此条款属于“霸王条款”,是违法行为。店长则称这样的条款是他们从别处借鉴而来,他们也不知道这是违法行为。

  对于店家的这种认识,工作人员首先给予了指正,随后向其讲解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中相应条款,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做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更是直接将“本公司拥有最终解释权”、“客户不得以任何理由退货”等说法列为违法条款,最高可处以3万元罚款。

  目前,工商部门已对该餐厅的违法行为予以立案。工商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要注意掌握一些基本法律常识,在消费时遇到类似条款,可拨打12315向工商行政部门反映或投诉,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原标题: 你知道商家的“最终解释权”是违法行为吗?

标签: 商家 最终解释权 违法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责任编辑: 罗亚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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