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人力社保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残联《关于做好2018年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18〕28号)文件精神,符合条件的在台州高校就读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可以申请求职创业补贴,请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及时关注高校通知哦!
那么,哪些高校毕业生可以申请呢???
补贴对象:
在毕业年度内有就业意愿、积极求职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和技师班的毕业生参照执行):
来自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
孤儿;
持证残疾人;
在学期间已获得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来自建档立卡贫困家庭;
来自贫困残疾人家庭(城乡低保边缘家庭且毕业生父母其中一方为持证残疾人)。
注意:升学、出国、应征入伍、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定向培养以及暂无就业意愿的除外。
可享受此项政府补贴者不限于台州户籍,只要是在台州高校毕业的困难毕业生均可享受此补贴。小伙伴们可以拿来制作简历,补贴求职中的交通、住宿费等。
补贴标准:一次性补贴3000元/人。
申请办理程序:(一)毕业生自愿申请。
3月15日至3月30日,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通过“浙江就业网”个人服务中“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入口(网址: http://www.zjjy.gov.cn/)注册申请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已纳入省民政厅社会救助信息管理系统、省残联残疾人信息库的或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人,可以免于上传证明材料。
(二)学校初审、公示。
3月16日至4月8日,所在高校将进行资格初审。
1.免予上传证明材料的申请人:学校核对毕业生个人信息,无需收取纸质材料和公示。
2.其余申请人:学校资格审查、人力社保部门网上预审核后,通过预审核的申请人向学校提交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明等纸质材料;学校查验材料原件并将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后,将所有申请人相关材料、公示原件、求职创业补贴发放一览表等纸质材料报送人力社保部门。
(三)审核拨付。
人力社保部门和财政部门完成审核,6月30日前将补贴资金拨付到毕业生个人账户。
1、申请人要认真如实填报申请材料,否则因材料不全或信息有误导致补贴款不能发放到账的,后果自负哦。申请人虚报冒领求职创业补贴的,除了退回补贴资金,还将在本人档案中记入不良记录。
2、因故无法在5月25日前通过审核的应届毕业生,可于次年与2019届申请者一起向学校提交申请,审核通过后于2019年发放求职创业补贴,未通过则不可再次申请。
其实,台州早在2013年就开始实施困难毕业生“求职补贴”政策,近年来补贴的力度也是不断提升,和小编一起来了解。
“求职补贴”政策发展史
2013年起,台州实施困难毕业生“求职补贴”政策,对象为低保家庭、孤儿和残疾的毕业年度毕业生,标准为每人1000元。
2015年改名为“求职创业补贴”,资助对象增加了在学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年度毕业生,标准提高到1500元。
2017年标准又提高到3000元。
2018年增加了两类人员:来自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来自贫困残疾人家庭(城乡低保边缘家庭且毕业生父母其中一方为持证残疾人)的毕业年度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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