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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铁路杭州至绍兴至台州线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2016年12月10日 来源: 杭绍台铁路筹建协调小组

  一、建设项目概况

  新建铁路杭州至绍兴至台州线是长三角城镇化地区综合交通网和浙江省城际轨道网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杭州都市圈与温台沿海城市群之间的快捷通道。工程位于绍兴市、台州市,线路既有杭甬客专绍兴北站接轨,而后接新线引出,经绍兴市越城、上虞、嵊州、新昌和台州市天台、临海、椒江、路桥、温岭等县市区,终于既有甬台温铁路温岭站,工程正线长度224.368km,绍兴地区联络线及动车走行线7.468km,温岭地区联络线及动车走行线8.718km;工程为双线电气化客运专线,设计速度目标值为350km/h。正线设桥梁72座/95.44km,占正线长度的42.5%;正线设隧道54座/98.743km,占正线长度的44.0%。全线设绍兴北、新绍兴北、东关、三界、嵊州新昌、天台、临海、台州中心、温岭等9座车站,新建温岭动车运用所和新绍兴北动车存车场,新建牵引变电所5座。正线(除椒江特大桥钢桁斜拉桥及前后连续梁外)、绍兴地区联络线及动车走行线采用无砟轨道,温岭地区联络线及动车走行线和椒江特大桥钢桁斜拉桥及前后连续梁采用有砟轨道。工程计划工期4年。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

  生态环境影响:通过严格控制工程用地范围、采取环境友好的施工工艺以及科学合理的施工组织管理,工程建设对穿越的重要生态敏感区影响有限工程建设对沿线土地资源影响较小,虽然会造成植被生物量损失和自然体系生产力下降,但不会改变区域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工程沿线未发现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及鱼类,对动植物栖息生境的影响较为轻微;由于施工将扰动原地貌,造成一定的水土流失。

  水环境影响:施工期影响主要来自建筑材料堆放、桥梁基础开挖、钻桩、混凝土浇注等建设过程中产生的污废水、施工机械冲洗产生的含油废水和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等可能对周围区域水环境造成影响。营运期影响主要来车站、段、所产生的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具备纳管条件的纳入市政管网,进人污水处理厂处理,无纳管条件的处理达一级标准后排放。

  环境空气影响:施工期主要大气污染物是施工扬尘和施工机械车辆废气等。扬尘和粉尘主要来源于材料的运输和堆放、土石方的开挖和回填以及材料运输产生的二次扬尘。通过采取洒水、绿化等措施,降低对环境空气的影响。营运期动车采用电力牵引,车站不设置采暖锅炉,不会对环境空气产生影响。

  声环境影响施工中的作业机械和运输车辆等产生的噪声会影响施工区周围敏感目标。营运期主要为列车开行引起的噪声对沿线敏感目标的影响,导致部分敏感目标声环境质量下降。

  振动影响预测年敏感目标振动预测值均能满足《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GB10070-88)中“铁路干线两侧”昼、夜80dB的标准要求。

  电磁影响:动车运行产生的电视信号干扰不会对沿线地区电视收视产生影响;220kV牵引变电所围墙处工频电场和工频磁感应强度均能达标。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生态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主体工程作业面,减少高填、深挖路段,避免破坏周围动植物生境;加强土石方调配,优化取、弃土(渣)场等临时工程设置,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做好土地整治和生态恢复工作。采取相应水土流失保护措施减少施工期水土流失影响。穿越重要生态敏感区路段,通过优化设计降低不利影响,根据其保护要求采取相应生态保护措施。

  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加强对施工机械和施工人员的管理,施工废水经预处理后回用或排放,生活污水设置临时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营运期站、段、所产生的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管网或附近沟渠。

  环境空气保护措施:施工现场洒水抑尘,加强材料运输、临时堆放管理,加强施工设备的维修保养避免尾气超标排放。

  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优先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尽量避免高噪声作业在夜间施工,在施工场地设置临时围挡。营运期对沿线噪声超标敏感点采取设置声屏障、隔声窗等措施。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新建铁路杭州至绍兴至台州线建设有利于改善浙江省会杭州至温台地区交通条件,提高路网质量、完善路网布局、增强运输灵活机动性,实现浙江省会杭州与台州市高铁一小时交通圈,对于加快温台城市群融入长江经济带和“一带一路”国家发展战略、带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和沿线旅游资源开发均具有重要意义。

  本工程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可以得到有效控制和减缓。工程满足经济建设与环境协调发展的原则,具有经济、社会、环境效益协调统一性,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http://www.t5y.cn查询环境影响报告简本,必要时可向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查阅报告书简本和索取补充信息的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受拟建工程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或关心本工程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公众。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建设项目工程设计、施工和营运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信函或电子邮件等形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将自己的意见反馈给建设单位或评价机构。提出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即2016年1212日至1223日。

  九、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杭绍台铁路筹建协调小组联系电话:0576-88518910、0575-85165445

  环评单位:中铁第五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010-51011904/51011180(传真),t5yhgy@163.com,北京市大兴区康庄路9号,邮编102700。

  地方环保局:绍兴市环保局联系电话0575-88604938

  台州市环保局联系电话0576-88582135

  环评审批单位:浙江省环保厅联系电话:0571-28869151/28869067

  十、省环保厅报批前环境影响报告书向公众公开的方式和时间

  项目在报送浙江省环保厅审批前,环评文件将在以下网站进行全文公开,网址为:http://www.t5y.cn。

  杭绍台铁路筹建协调小组

  2016年1210

原标题: 新建铁路杭州至绍兴至台州线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标签: 影响 环境 绍兴 公示 施工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责任编辑: 张丹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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