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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建工伤保险市级统筹风险调剂金
2015年12月01日 来源: 台州商报 张婷婷

  昨日,记者从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台州设置工伤保险市级统筹风险调剂金,并出台《台州市工伤保险基金市级统筹风险调剂金管理暂行办法》。

  该专项管理办法规定,工伤保险市级调剂金由市本级和各县(市、区)按规定比例上解到市级集中管理,用于调剂解决各地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风险的专项基金。市级调剂金当年筹集资金以各地上年度工伤保险基金会计征缴收入为基数,按1%比例计提,一年筹集一次。累积规模达到上年度全市工伤保险基金平均两个月的支付水平时,暂停计提和上缴。

  简单来说就是,全市各地按照上年度的1%工伤保险基金收入集中到这个市级统筹风险调剂金中,一旦某地出现工伤保险资金缺口,即可按照不超过30%的比例调剂。但这些首先都得严格执行工伤保险基金收支预决算计划及相关申请规定。这也让各地的工伤保险资金使用上更加灵活、便捷的同时,有了规范的准则。

  业内人士分析,设置该项调节基金并让管理办法立即跟上,既能规范工伤保险市级调剂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也能增强该基金抗风险能力。

  据悉,该管理办法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原标题: 我市建工伤保险市级统筹风险调剂金

标签: 保险 工伤 工伤保险 市级 调剂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责任编辑: 张丹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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