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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乐昌副镇长喝死,镇长拍板75万元公款作赔偿
2014年08月18日 来源: 新华社

  上级部门称镇领导擅自动用财政资金

  又见官员“酒后猝死”,镇政府花75万元“摆平诉求”:近日,这起今年初发生在广东韶关市乐昌市沙坪镇的“酒后猝死”事件,因群众举报,引发公众轩然大波。8月16日,乐昌市有关部门表示:“赔偿协议”是镇政府擅自与死者家属达成,镇领导还擅自决策“动用财政资金”支付高额赔偿,一名镇主要领导“涉嫌严重受贿”……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老板宴请镇班子成员

  副镇长当晚“猝死”

  这是一场老板宴请的酒局。韶关和乐昌市纪检部门向记者介绍,事发2014年2月20日,当地一位承包经营该镇水电站的老板,邀请沙坪镇全体班子成员吃晚饭。当晚镇班子成员约10人应邀参加,席间喝了酒。当晚散席后,副镇长黄宜宾回到宿舍。次日凌晨3时左右,黄宜宾突然发病,最终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黄宜宾死于突发心肌梗塞。

  人一死问题就暴露了。毕竟中央八项规定摆在那里,像这种全体班子成员公然出席一个老板的宴请,让当晚赴宴的人都“比较害怕”。一名镇干部表示,黄宜宾老家来了几十名亲属,围在沙坪镇政府数天。

  75万元高额赔偿

  系擅自动用财政资金

  黄宜宾亲属最初提出上百万元的赔偿要求,镇政府则建议死者家属可向当晚赴宴人员追讨民事赔偿。耐人寻味的是,赴宴人员中大部分都是镇班子成员。最终由镇党委书记彭仁学拍板决定“75万元”的高额赔偿。一位镇干部说,沙坪镇与死者家属达成高额赔偿协议,主要是想迅速平息此事。

  然而,这个“赔偿协议”在实际操作中没有合法性。

  8月16日,乐昌市纪检部门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已认定该赔偿协议是沙坪镇“未向市委、市政府报告,擅自与死者家属达成的协议。”沙坪镇所采取的方式,是直接动用有关财政资金支付这“75万元赔偿款”。这引起了一些镇干部、群众的不满。国家相关法规明文规定,财政资金使用是直接为行使和实现国家职能的需要。对财政资金审批管理有一整套严格要求。其中专项资金不能挪作他用。

  镇班子10人出席宴请

  镇党委书记一个人被处理

  沙坪镇这种行为,很快因群众举报被纪检部门查实。乐昌纪检部门认定为“沙坪镇主要领导彭仁学严重违反有关财经纪律,擅自决策动用有关财政资金支付了相关赔偿款”。

  韶关市纪检部门提供的材料显示:群众反映情况属实。沙坪镇党委书记彭仁学还涉嫌受贿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据了解,韶关市纪检部门是到沙坪镇财政所查看账目后,在现场带走了彭仁学。韶关市纪委介绍,于8月1日对沙坪镇党委书记彭仁学立案调查,并于8月13日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记者采访了解到,当前一些沙坪镇干部群众仍对“副镇长酒后身死”事件处理结果不满意。“明明是镇班子成员10个人都出席了宴请,但目前只有镇党委书记一个人接受调查处理。”

  乐昌有关部门提供的解释是:当晚宴请是为了协调与周边群众关系,每年春节该老板都会主动邀请镇班子成员吃顿饭。这个解释并不能令人信服。因为按照党纪规定应当予以回避。

  专家称,类似事件处理决不能再由政府“埋单”,违法违纪应一查到底。

  据新华社

 

原标题: 广东乐昌副镇长喝死,镇长拍板75万元公款作赔偿

标签: 喝死 公款 赔偿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责任编辑: 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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