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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季健身房人气涨 预付卡消费需理性
2019年04月06日 来源: 台州日报

  “春天不减肥,夏天徒伤悲。”在经历了胡吃海喝的冬季之后,很多市民在日渐温暖的春季开始规划他们的减肥行程。近日,记者走访台州的多家健身场所发现,随着天气的变暖,各大健身房的人气上升。随之而来的是,相关的投诉事件也有所增加。

  记者从市商务局了解到,近期接到的服务类投诉有不少,其中健身房也是投诉热点。不少消费者反映,一些健身房存在口头承诺不兑现、霸王条款、随意更换教练等问题。

  健身房客流量增加

  日前,记者在市府大道某家健身会所看到,伴随着强劲的音乐节奏,不少市民在各种运动器械上挥汗如雨,跑步机、动感单车,到处都很热闹。

  “冬天穿得多,吃什么都不在意,能藏肉,天气冷也不喜欢锻炼身体,最近称体重发现重了好几斤,腿粗了,胳膊也粗了。要趁着夏天来临之前,去健身房减减肥了。”在健身房咨询的市民江小姐说道。

  “春季气温回升,能量消耗要比冬季大,这个时期减肥更容易达到瘦身的效果。”一家健身房工作人员和路人介绍春季健身的好处。不仅如此,记者还看到,该健身房甚至还为顾客推出优惠套餐,称顾客只要花1元就能体验一个月。

  商家利用这个时期搞活动,顾客们也是想利用这个时期锻炼身体,两者对接,自然健身房推出的活动也相当受消费者欢迎。

  通过走访调查,记者了解到,各大健身房的客流量都有明显的增加。在大型健身会所,各种健身器材一应俱全,而且有健身教练提供专业服务,还开设减肥、美体、舞蹈等课程。一些位于住宅区的中小型健身房,因地理位置优越、价格实惠也成为家庭消费的主力场所。

  面对优惠要理性消费

  面对健身房推出的办卡套餐、“买一年送一年”等优惠活动,消费者该如何选择?

  优惠活动看上去确实吸引人,但可能会存在不合理的条款,消费者签订健身合同或协议前,要留意这些常见的不合理条款:会员卡内储值金额过期作废;本协议(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经营者;会员卡一经售出,不得申请退卡或退款;会员卡不得转让;无法继续参加健身课程的,剩余课程不予退款;造成健身器械损坏的,按原价双倍赔偿;物品遗失或遭窃,本店概不承担赔偿责任;产生伤害自行负责等。

  记者采访业内人士了解到,健身房存在高成本、低收入、获客难、粘性差等弊端。房租水电费用高,设备的一次性投入大,雇佣健身教练和服务人员的成本也越来越高。目前市场上大多数健身房还是依靠办会员卡的单一盈利模式,资金回流慢,盈利能力有限,不良经营者“跑路”的状况时有出现。

  近年来,像办理健身卡这种预付消费,在餐饮、美容美发、休闲等行业也较为普遍,消费者以整存零取的方式进行消费,这种消费模式,有利于企业回笼资金和锁定客户,同时也能通过收卡打折等方式让消费者获得实惠。但是,一旦经营者资金链发生断裂或者经营不善,这种经营方式容易导致经营者“跑路”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对此,市商务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专项整治活动。

  同时,市商务局相关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要谨慎面对预付卡消费,不要购买金额过大、超过法律规定限额的预付卡。


标签: 健身房;减肥;经营者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责任编辑: 徐子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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