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胎爆了自然要修,但台州小伙却因为换轮胎,吃了一张200元的罚单,怎么回事?原来,这小伙是在高速公路上占用行车道修车,存在巨大安全隐患,被闻讯赶来的高速交警带离,才避免了一场可能发生的意外。
“3月22日下午3点40分,台州高速交警监控中心通过监控巡查发现,在沈海高速往宁波方向过台州南出口2公里附近,有一辆黑色小型车辆停在车道右侧,车辆左侧车身已经占用了行车道。”台州高速交警监控中心工作人员说,而车辆左侧尾部有两个人,一个蹲着换轮胎,另一个则站着,在后备箱翻找东西。
在高速公路上占用行车道修车,这种行为十分危险!随后,工作人员赶紧调度附近的巡逻车、施救车前往查看。
“我们赶到现场时看到,尽管司机已经在尾部设置三角警示牌,开启车辆警示灯,但他们连人带车占用了大约1米宽的行车道,在没有有效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修车是十分危险的。”执勤民警说。
民警赶紧制止这样的危险行为,把这两人带到了右侧路边的安全地带询问情况。原来,司机钱某驾驶车辆回黄岩的路上,轮胎爆了,于是就把车辆靠边,打算自己换轮胎。“当时就想着赶紧换好轮胎赶路,没想到报警。”钱某说。
对钱某占道修车的违法行为,民警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给予钱某在高速公路行驶车道上检修车辆的违法行为进行罚款200元的处罚。
高速交警表示,在高速公路上车辆发生故障占道检修车辆是十分危险的交通违法行为,因此而发生伤亡的事故时有发生。
2016年8月29日凌晨1时55分,一辆货车行驶到沈海高速台州塘岭隧道路段停车检修车辆时,被后方驶来的一辆集装箱刮擦碰撞,货车驾驶员周某当场死亡。
高速交警提醒,当车辆在高速公路上无法正常行驶时,应当由专业救援车、清障车拖曳、牵引或现场维修。事故车辆驾驶员一定要在来车方向150米以外设置警告标志,并将车上人员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应急车道内,拨打12122报警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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