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6月《股改新政10条》出台后,我市持续发力,9月14日,《台州市上市(挂牌)新政10条》(以下简称《上市新政10条》)新鲜出炉。昨日,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了新政解读。
新政,注入裂变扩张“新动能”
为什么要出台《上市新政10条》?市政府副秘书长应正南说,企业上市是经济裂变的重要途径,上市将带动企业创新能力的提升、治理方式的转型、发展能级的裂变,在我市,就有很多企业都因上市走上了发展的快车道。
2017年以来,国家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战略稳步推进,证监会上市发审一直保持较快速度,沪深市场逐步向好,全省各地都在抢抓机遇,大力推进企业上市工作。今年年初,市委市政府提出了“128”股改上市行动新目标,要求三年后台州上市公司数达到80家,常态化保持200家上市后备资源。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新出台的《上市新政10条》,与6月份出台的《台州市股改新政10条》前后配合,相互衔接,力争进一步加快企业上市(挂牌)步伐,推动民营经济再创辉煌,实现台州经济裂变扩张、赶超发展。
平台,用5000万资金达到5亿元效果
“《上市新政10条》可概括为‘三个三+鼓励并购重组’,即建立三套制度、实施三项补助、设立三个基金和鼓励并购重组。”应正南说,新政充分体现了时效性、针对性和创新性。
《上市新政10条》中提出的“金种子库”制度、指导联络制度、募投项目统筹制度和人才培育基金等,都是针对我市上市(挂牌)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和短板而制定的。
如“金种子库”制度,是重点解决后备资源企业,在上市挂牌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审批事项难题,要求建立容错免责制度,对符合条件的经办人员进行适当保护,提高办理效率。
募投项目统筹制度通过现有飞地政策和“一事一议”方式,着重解决已上市和拟上市企业在募投项目落地上的难题,确保投资项目落户台州市内。
针对上市过程中要支付大量资金,在抵押物以及信用额度有限的情况下,会造成企业资金紧张等问题,这次《上市新政10条》结合我市小微金改,在全省率先出台上市担保扶持基金,为拟上市企业或其股东提供融资信用担保。
“通过政策性担保平台发挥资金1比10的杠杆作用,给企业或其股东提供融资便利,使5000万资金达到5亿元效果。”市金融办主任叶维增介绍,该项举措是充分考虑企业需求、政策合规性以及地方工作特色的创新之举。
我市当前高层次人才匮乏,《上市新政10条》设立资本市场人才培育基金,专门用于保障台州在培养资本市场人才上所发生的支出。
此外,我市《上市新政10条》在原有政策基础上,通过开展分级补助,鼓励开展并购重组等,将上市(挂牌)相关补助进行前移,力度进行加码,为持续稳定推进全市的上市(挂牌)工作提供政策保障。
全面推动《上市新政10条》落地
《上市新政10条》不仅将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也为企业上市提供千载难逢的有利时机。
应正南说,下阶段,市里与各县(市、区)将加强上下联动,不折不扣地抓好贯彻落实。市、县两级将加大走访宣传力度,不仅将新政传达到每家“金种子库”企业,还要在规上、限上以及各行业的重点骨干企业范围内进行宣传;组织宣讲团下基层、下企业进行讲解,确保新政能宣传到位。
根据新政的条款,各县(市、区)将及时研究出台领导联系“金种子库”制度、帮扶小组制度、容错机制、中介机构工作指导制度和日常联络制度等配套制度,将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具体经办人,让制度能真正发挥作用。
本次新政中涉及补助以及基金出资金额都大大超过以往规模,各级政府部门将加强协调摸底,做好资金规划,保障补助资金及时审批拨付,确保新政的扶持补助能全面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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