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信用证通知是指交通银行行收到国外开来的信用证/保函/备用信用证/备用证(以下统称信用证)或其修改书,经核实真实性后,根据信用证或修改书中的指示将信用证或其修改书通知信用证的受益人的业务。客户若有需求申请融资,我行可以根据情况为其办理打包贷款业务。
出口信用证交单是指交通银行行收到受益人交来的出口信用证项下全套单据和正本信用证及全部修改,根据信用证条款和国际惯例审单后,将单据提交开证行指定的银行或开证行,并要求其承付或议付,待收妥款项后按受益人的要求及相关外管政策的规定入客户账。受益人如提出申请,我行还可为其办理出口押汇业务。如为承兑信证证,收到开证行承兑电后,可办理福费廷业务。
贸易融资配套产品:出口押汇、信用证打包贷款、福费廷、出口风险参与。
信用证的受益人适用所有具有法人资格和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或单位。